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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揭发税收违法行为奖励的通告
2021.06.24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9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法的安排,有用发动社会实力加入税收精诚共治,守住海南自贸港税收治理危害底线,凭证《税收违法行为揭发治理步伐》(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49号)及《揭发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步伐》(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部令 第18号)相关划定,现就全省涉税违法行为揭发及奖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涉税违法揭发途径

为便于揭发人对涉税违法行为举行揭发,全省设立24个举报中心及纳税效劳中心12366热线认真吸收涉税违法行为揭发,揭发人可凭证自身需要选择一处举报中心举行实名或匿名揭发。揭发可以接纳书信、电话、传真、网络、来访等多种形式。详细揭发要领如下:

(一)书信、电话、传真及来访揭发的,详细联系地点及电话详见附表;

(二)网络方法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官方网址互动交流栏目中的税收违法行为揭发信箱举行挂号;

(三)拨打12366纳税效劳热线或通过微信关注海南税务微信民众号微办税栏目的举报通道举行挂号。

二、涉税违法揭发奖励

实名向税务机关揭发的税收违法行为经查实处理后,税务机关凭证揭发时效、揭发质料中提供的线索和内容详实水平、揭发内容与查实内容相关水平以及收缴入库的税款数额、违规发票填开税额、份数等标准计发奖金。

(一)揭发税款收缴入库奖金标准

1.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凌驾1亿元的部分,按0.5%计发奖金,奖金数额累计不凌驾10万元;

2.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的部分,按0.04%计发奖金,奖金数额累计不凌驾6万元;

3.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的部分,按0.05%计发奖金,奖金数额累计不凌驾4万元;

4.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2%计发奖金,奖金数额累计不凌驾2万元;

5.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125%计发奖金,奖金数额累计不凌驾1万元;

6.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按0.5%计发奖金,奖金数额累计不凌驾5000元。

(二)揭发伪造、变造、倒卖、偷窃、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行为奖金标准

1.查获伪造、变造、倒卖、偷窃、骗取上述发票凌驾10000份的部分,每份发票奖励50元,奖金数额累计不凌驾10万元;

2.查获伪造、变造、倒卖、偷窃、骗取上述发票凌驾6000份至10000份的部分,每份发票奖励5元,奖金数额累计不凌驾6万元;

3.查获伪造、变造、倒卖、偷窃、骗取上述发票凌驾3000份至6000份的部分,每份发票奖励7元,奖金数额累计不凌驾4万元;

4.查获伪造、变造、倒卖、偷窃、骗取上述发票凌驾1000份以上缺乏3000份的部分,每份发票奖励5元,奖金数额累计不凌驾2万元;

5.查获伪造、变造、倒卖、偷窃、骗取上述发票凌驾100份至1000份的部分,每份发票奖励6元,奖金数额累计不凌驾1万元;

6.查获伪造、变造、倒卖、偷窃、骗取上述发票缺乏100份的,每份发票奖励50元,奖金数额累计不凌驾5000元。

(三)揭发伪造、变造、倒卖、偷窃、骗取第二款以外的其他发票行为奖金标准

1.查获伪造、变造、倒卖、偷窃、骗取上述发票凌驾10000份的部分,每份发票奖励50元,奖金数额累计不凌驾5万元;

2.查获伪造、变造、倒卖、偷窃、骗取上述发票凌驾6000份至10000份的部分,每份发票奖励5元,奖金数额累计不凌驾3万元;

3.查获伪造、变造、倒卖、偷窃、骗取上述发票凌驾3000份至6000份的部分,每份发票奖励7元,奖金数额累计不凌驾2万元;

4.查获伪造、变造、倒卖、偷窃、骗取上述发票凌驾1000份以上缺乏3000份的部分,每份发票奖励5元,奖金数额累计不凌驾1万元;

5.查获伪造、变造、倒卖、偷窃、骗取上述发票凌驾100份至1000份的部分,每份发票奖励6元,奖金数额累计不凌驾5000元;

6.查获伪造、变造、倒卖、偷窃、骗取上述发票缺乏100份的,每份发票奖励50元,奖金数额累计不凌驾2500元。

(四)揭发不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行为奖金标准

1.查获不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凌驾100份的部分或者票面填开税款金额凌驾50万元的,按每份完税凭证奖励60元或者按票面填开税款金额的1%计发奖金,奖金数额累计不凌驾10000元;

2.查获不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凌驾50份以上缺乏100份的部分或者票面填开税款金额20万元以上缺乏50万元的,按每份完税凭证奖励60元或者按票面填开税款金额的1%计发奖金,奖金数额累计不凌驾5000元;

3.查获不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缺乏50份的或者票面填开税款金额20万元以下的,按每份完税凭证奖励40元或者按票面填开税款金额的1%计发奖金,奖金数额累计不凌驾2000元。

统一揭发具有适用上述划定2种或者2种以上奖励标准情形的,划分盘算揭发奖金数额,但揭发奖金合计数额不凌驾10万元。对有突出孝顺的揭发人,除给予物质奖励外,可以给予响应的精神奖励。

三、揭发人权力与义务

实名揭发人应当提供营业执照、住民身份证等有用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揭发人应对其所提供揭发质料的真实性认真,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依法肩负响应责任,组成犯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实名揭发事项处理情形由作来由置行为的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在15个事情日内反响处理情形;实名揭发事项查处效果由认真查处的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在揭发事项办结后简要见告治理情形。

税务机关严酷遵照国家有关执法、行政规则等划定保密,严禁泄露揭发人的姓名、身份、单位、地点、联系方法等情形。

特此通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举报中心联系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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