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8年第50号
凭证《涉税专业效劳羁系步伐(试行)》(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7年第13号宣布)和《涉税专业效劳信用评价治理步伐(试行)》(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7年第48号宣布),国家税务总局制订了《从事涉税效劳职员小我私人信用积分指标系统及积分纪录规则》,现予宣布。
本通告所称从事涉税效劳职员,是指在涉税专业效劳机构内从事涉税效劳,并纳入税务机关实名制治理的小我私人。
本通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将凭证实验情形,适时调解《从事涉税效劳职员小我私人信用积分指标系统及积分纪录规则》并予宣布。
特此通告。
附件:从事涉税效劳职员小我私人信用积分指标系统及积分纪录规则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0月25日